7月7日,南江县政府印发了《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》(南府办〔2014〕41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就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、基本原则、主要任务、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意见,并对涉及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县级相关部门进行了责任分解。 《意见》明确了加快推进综合观测系统建设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、为农服务两个体系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等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,并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,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,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,气象、农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将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重点目标,确保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。二是保障经费投入,统筹安排有关项目和资金,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又好又快实施。三是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,将气象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政人才能力提升计划,适当补充气象事业人员编制,满足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、气象灾害应急预警、气象为农服务、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工作对气象专业人才的需要。 该《意见》的出台,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,形成多部门共推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。(熊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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